起訴離婚起訴書誰給寫更為合適

導讀:
離婚是夫妻雙方不能很好的在一起生活,如果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想離婚那么他們就不能協議離婚了,只能走訴訟離婚,訴訟離婚需要寫起訴書,那么起訴離婚起訴書誰給寫更為合適,大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你答疑解惑。
誰可以寫離婚起訴書
離婚起訴書,誰去法院打官司就由誰來寫,也就是原告來寫。當然有的人為了打好這場官司,通常也會請專業的律師來代寫。。如果選擇訴訟離婚的話就必須制作離婚起訴書。一般來說,當夫妻雙方之間不能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或者雖然愿意離婚但是未能就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一方或雙方要求離婚的,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離婚起訴書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
①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強有力的武器,也是捍衛人民群眾權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在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并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