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離婚起訴書怎么寫

導讀: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①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那么請問一下離婚起訴書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①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③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本鸵环莺玫碾x婚起訴書來說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傊@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后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寫離婚起訴書的具體方式為:首先應當寫起訴人的身份證明信息。然后應當寫起訴人的訴訟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相關內容。最后原告簽字或蓋章,并寫明送達法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四十二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離婚起訴書的書寫包括:
1、明雙方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等;
2、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及證據來源;
3、致送法院及起訴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