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賠償標準,婚外情一般賠償多少

導讀:
婚外情成為導致夫妻婚姻關系破裂的一個重要原因,如果對方有小三,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而雙方又不能協商離婚,那就要訴訟離婚。如果一方發現對方有小三要起訴離婚,可以獲得賠償多少?
婚外情成為導致夫妻婚姻關系破裂的一個重要原因,如果對方有小三,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而雙方又不能協商離婚,那就要訴訟離婚。如果一方發現對方有小三要起訴離婚,可以獲得賠償多少?
婚姻法規定婚外情離婚賠償標準:
1、物質損害要高額賠償,因對方出軌,另一方對于出軌方進行的收集證據、起訴、律師費等直接的物質損害。賠償額度高達對方財產的80%。
2、按照婚外情過錯方的過錯程度進行賠償。如,婚外情一方與第三者的行為,嚴重影響了無過錯方的生活,其對于無過錯方提出的賠償要求,法院會最大程度的予以支持。
2、婚外情無過錯方精神受到損害的按照損害程度賠償。考慮到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精神:抑郁、恍惚,影響工作和生活;甚至更有甚者出現精神疾病等等。這樣的賠償可以是長期的支付方式。
3、婚外情過錯方具體的出軌情節。如重婚與通奸相比,重婚過錯行為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而對于此類問題,法律規定嚴重的行為可導致坐牢。
4、其他相關因素。如雙方結婚年限,時間長短,婚后的感情等。
而最新法律對于婚內出軌導致離婚的,嚴重的可判刑坐牢,即使選擇和平離婚,出軌方也要付出大量的經濟賠償,來安慰對方的損失。
配偶在婚內出軌,有些甚至與他人同居、生子,成為大量婚姻家庭破裂的“殺手”。發現配偶出軌決定離婚,無過錯方往往能獲得有錯一方的補償;但也一類案例,明明一方出軌有錯,另一方卻得不到補償。萬一配偶出軌,如何理性維權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權益呢?一定要學會要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的,過錯方應對無過錯方的損失予以賠償的法律制度。
問題一:哪些情形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夫妻中的一方對離婚存在過錯,實施了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其他重大過錯的行為,給無過錯方造成了損害,并導致離婚的結果,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在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四種情形上新增了“有其他重大過錯”這一情形,新增的該情形通過概括式規定作為兜底,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具體案件情況,結合過錯情節、傷害后果等因素,對過錯方是否存在重大過錯進行認定。
問題二:離婚損害賠償的范圍包括哪些?金額如何確定?
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由于每個離婚案件中過錯行為引起的離婚損害各有其特殊性,故賠償金額也不盡相同。離婚損害賠償金額可以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法院根據具體情節酌情確定。
問題三:什么時間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一)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協議離婚的情形
已經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完畢離婚登記手續的,仍可向法院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但在協議離婚時已明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訴訟離婚的情形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一并審理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問題四:如何證明一方的過錯事實?
離婚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無過錯方負有舉證責任。需要注意應當采取法律允許的方法、手段、途徑向了解真相的單位、組織、人員收集證據,如證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診斷證明、檢查報告、傷情鑒定書;構成虐待、遺棄罪或者其他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決書;司法、行政、執行機關的相關記錄;證明對方過錯行為或事實的照片、錄音錄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