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3年后,我是如何打贏撫養費糾紛官司的?

這場撫養費紛爭的背后,究竟隱藏著怎樣不為人知的心酸與算計?
當久違的前妻攜著一段糾結的往事再度出現,向孫先生提出令人驚訝的撫養費漲幅要求時,昔日的情感糾葛與現實的困境碰撞在一起。
面對突如其來的法院傳票,孫先生的心情緊張又氣憤,一邊是對孩子的深深牽掛,一邊是對前妻動機的困惑與質疑......
01
離婚3年后再起風波
三年前,孫先生毅然決定起訴王女士離婚,當時孩子才6歲多,經法院判決婚生子由女方直接撫養,孫先生每月承擔2000元撫養費。
盡管孫先生離婚后的生活并不容易,但他始終盡職盡責地履行著作為父親的責任。
然而,平靜的日子突然起了波瀾。離婚3年后的一天,孫先生莫名收到法院的傳票,得知是前妻突然起訴自己,提出要將孩子撫養費增加到4500元。
給出的理由是隨著孩子日漸成長,教育、醫療以及其他生活費用大幅上漲,原有的撫養費已經無法滿足基本需求。
這個棘手的問題讓孫先生焦慮與無助,畢竟在這三年間,他的經濟狀況在巨大壓力下,維持自己的生活已然不易。
冷靜思考過后,孫先生認為王女士的要求并非出于實際需要,或許是另有計謀......
02
前妻愛錢勝過愛家人
孫先生與王女士也曾是一對恩愛的夫妻,但王女士眼里只在乎金錢,根本不心疼孫先生的辛苦付出與勞累。
婚前,孫先生父母為其購買了一套北京房產,兩人結婚領證前,已經將此房產貸款還清。婚后,王女士想把此房產“占為己有”,不斷鬧騰與爭吵,孫先生為表明自己心意,就把房子過戶到了女方名下。
婚后出于投資目的,雙方購置了第二套北京房產。女方原本在醫院工作,但婚后執意辭職。所以此房屋的貸款都是孫先生在償還,當時孫先生每月工資只有一萬多元,但還房貸就高達一萬多。
孫先生與王女士商量想賣一套房子,以減輕經濟壓力,但她堅決不同意。家庭收支處于入不敷出的狀態,導致孫先生工作壓力非常大、精神幾近崩潰。
他覺得活不下去了,妻子愛錢勝過愛自己和家人,心灰意冷之下,2020年起訴離婚。
03
寬容助長了貪婪心理
當年離婚的時候,孫先生展現了一個男人的擔當和大度,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和前妻以后的生活保障,自己主動放棄了第一套價值500萬元的北京房產,法院就判給女方了。
而第二套北京房產即婚后貸款買的房子,權益平均分割,但貸款全部由孫先生償還。當時自己在財產分割上作出巨大讓步,已經綜合考慮孩子撫養情況,分給女方的房子已折抵了部分撫養費。
而王女士對此仍不知足,在離婚三年后,也就是2023年12月,王女士打著物價上漲和孩子成長支出增長的旗號,以孩子的名義起訴了孫先生,要求其增加每月撫養費至4500元,并要求支付培訓費等40000多元。
然而,孫先生目前經濟情況并不樂觀,離婚后他為了節約開支,不得不長期居住在父母家中,他的經濟條件已然因離婚分割財產時的慷慨之舉而變得非常拮據。
04
公正天平上的親情與責任
孫先生心寒也無奈,遙想當年離婚,自己主動放棄了大部分夫妻共有財產,將房子與財產都留給了妻兒,竟也沒有喚起前妻的感恩之心,卻助長了她不停索取、貪得無厭的無賴心理!
為了解決困境,孫先生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表示自己作為父親,對于孩子成長愿意適當增加撫養費,但是目前經濟情況確實不太樂觀,達不到王女士起訴要求那么高的金額。
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專案組,積極討論應訴方案和收集證據,準備應訴。在法庭上,孫先生展示了當初離婚中有關財產分配的詳細內容。
表明自己已經在財產分割階段做出了巨大犧牲,已為孩子撫養費問題做出了自己所能承受的最大付出。同時,他還提交了自己當前的收入證明和生活窘迫詳情證據。
法官在審理過程中,考慮到孫先生在離婚時已經做出了較大的財產貢獻,最終,法官在平衡雙方利益的基礎上,作出了公正裁決:孫先生每月支付撫養費3000元。
小結
在元甲律師的全力爭取下,辦案結果達到了孫先生的心理預期。同時也提醒了所有人,婚姻雖止,責任猶存!
尤其是在關乎子女撫養問題上,應以孩子的健康成長為首要考量,也要兼顧雙方的實際情況與合理權益!
案例來源:大律“云律所”法律支持單位——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以上為該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隱私和商業隱私,文中所有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