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一般法院會查一方的銀行卡嗎

離婚時可以查對方的銀行的存款嗎
法律分析:離婚時一般不可以查對方的銀行的存款。但如果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查詢申請,人民法院同意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法院可以查對方銀行存款嗎?
法律分析:
可以。如果當事人想要通過正當途徑即合法途徑,了解對方的銀行存款信息,可以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對方的銀行存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法院可以查對方存款嗎
首先,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的話,可以在對方沒有完全防備的情況下,注意收集對方的存折、銀行卡信息,可以將相關材料復印,或號碼抄下。如果不知道對方開戶賬號,但知道在具體哪一家銀行開的賬戶,一般也可以將儲蓄信息查到。
其次,如果夫妻未在一起居住,又無法通過上述手段查到對方的銀行存款信息的,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了解對方銀行存款情況:
(1)起訴后,申請法院調查。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有義務查詢當事人的賬戶余額。另外,法院因為業務繁忙或法官人數有限,不一定對當事人的權益高度重視,不能提供賬號和開戶行的,法院一般會表示拒絕。雖然理論上,只要知道某人的名稱和身份證號,各個銀行均能查出存款人的存款和交易情況。
(2)起訴后,向法院申請調查令,由律師持調查令到銀行查詢。在支持法院調查令的地區,律師可以持法院調查令的方式到銀行查詢對方當事人的存款情況。
(3)實踐中除了上述查詢渠道外,還有一些調查公司提供銀行存款查詢服務;還有一些當事人通過銀行系統的熟人查詢存款情況,這些方法雖然能夠達到查明財產的目的,但這種作法是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不建議當事人采用。
最后,提醒大家申請法院查詢銀行存款需要注意的事項:
(1)經驗不足的當事人或律師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時沒有特別要求打印開戶以來的存取款明細,法官一般只會要求銀行打印存款余額。這樣對方之前轉移或取走的存款就無法了解。因此,提醒當事人在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時,明確要求打印開戶時至申請時的銀行存取款記錄。
(2)向法院提供的賬戶信息越詳細越好,便于法院查詢;
(3)需要查詢多家銀行、多個賬號的,最好一次性向法院提交申請。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離婚時如何查對方存款
法律主觀:在離婚時,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調查對方的存款:一、可以通過法院開具的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查詢對方的存款情況;二、可以通過調查公司查詢對方的存款信息。
法律客觀:《民事訴訴法》第六十六條民事訴訟證據有以下幾種:1、書證;2、物證;3、視聽資料;4、證人證言;5、當事人的陳述;6、鑒定結論;7、勘驗筆錄?!睹袷略V訴法》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民事訴訴法》第七十三條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節錄本。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夫妻離婚時法院會查雙方銀行存款么
可以。如果當事人想要通過正當途徑即合法途徑,了解對方的銀行存款信息,可以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或申請法院調查對方的銀行存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孝和中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巧山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棚物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夫妻離婚可以查對方銀行存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查對方的銀行存款。夫妻在離婚時如果想通過銀行查對方的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對方的帳號或者對方開戶的銀行支行,銀行一般只向司法機關提供儲戶信息,所以如果通過律師調查也要向法院申請調查令來調查對方的銀行存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