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能不能離

導讀: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人民法院對離婚案件進行調解,主要是對當事人進行法律和政策的說服教育,一般說來,首先通過調解促使夫妻和好,必要時也可以做調解離婚的工作。
一、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能不能離
1、不是夫妻一方提出離婚就能離。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夫妻一方要求離婚要怎么辦理
1、可以雙方先協商離婚,如果不能協商,可以提起訴訟離婚。
2、離婚糾紛經有關部門調解后,會有三種結果:
(1)雙方當事人達成和好協議,繼續保持婚姻關系;
(2)雙方就離婚以及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可向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3)調解無效,一方仍要求離婚,而他方堅決不同意,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依訴訟程序進行的調解也就是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后由人民法院進行的調解。我國法律規定,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人民法院對離婚案件進行調解,主要是對當事人進行法律和政策的說服教育,一般說來,首先通過調解促使夫妻和好,必要時也可以做調解離婚的工作。調解應當在自愿、合法的原則下進行。
在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單方面提出離婚的話,那么是需要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雙方當事人感情是否已經破裂,如果確實已經破裂,比如說雙方分居的時間比較長,或者說是存在家庭暴力情況,可以判決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