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包括哪些

導讀:
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包括哪些
承發包雙方之間訂立書面施工合同內容過于簡單,這種情況比較常見。訂立這種施工合同情況的原因是承發包雙方之間,對合同的重視程度不夠,在訂立施工合同時根本就沒有想過要發生了糾紛怎么辦,甚至于在訂立施工合同時根本就未曾想過依此作為解決糾紛的依據。
法律咨詢: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包括哪些
律師回答: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專有技術的;
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實行監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委托監理合同。
第三十二條建筑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改正。
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第三十三條實施建筑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的建筑施工企業。
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
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第三十五條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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