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火災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是多少)

導讀:
火災死亡賠償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來賠償,相關依據如下:第十七條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火災死亡賠償標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來賠償,相關依據如下:
第十七條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擴展資料: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有權對違反救災資金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或控告,縣監察、民政、財政等部門對單位和個人的舉報情況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縣民政、財政部門應對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和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進行檢查,對在救災資金管理、發放、救助對象審核過程中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情形,要及時的上報縣政府審定后予以全縣通報批評,并由縣民政、財政部門負責扣減或追回相應補助資金。
對挪用、侵占或者貪污救災資金的,由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其退還所用、所得資金。對直接責任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縣、鄉鎮及村組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優親厚友,造成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失盜、浪費、冒領等重大損失的,由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火災意外死亡的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火災死亡屬于人身侵權糾紛,其賠償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火災事故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一、火災損害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火災責任劃分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如果火災是由多人造成的,可以依據責任人責任的大少確定賠償的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分別侵權承擔連帶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分別侵權承擔按份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財產損失計算方式】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的確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三、什么是火災事故民事責任
火災事故民事責任是民事責任的一種,屬于侵權民事責任。所謂侵權民事責任,是指因侵權行為而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它包括兩個基本概念:一是火災民事侵權行為;二是火災民事侵權責任。民事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和人身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以及依法律的特別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致害行為。火災事故侵權是一種由“火災”特殊原因引起的侵權,是指行為人由于過失或過錯釀成火災侵害他人的財產和人身,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以上的內容就是與火災損害賠償標準相關的內容,因為一些意外是無法避免的,所以無論是發生什么意外事故的時候都有相關的賠償標準的,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損害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火災后房屋損失賠償標準
房子火災賠償標準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如果火災造成人員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包括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相關費用。消防部門在事后會根據勘查情況出具火災責任認定書,受害人可以向認定書的責任人請求賠償。
一、房子火災賠償標準
房子火災賠償標準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公安部制定《火災事故調查規定》:賠償標準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如果有保險公司的,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溫馨提醒您,如果有造成人員死亡的,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來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二、房子火災后找誰賠償
依據我國消防法的規定,消防部門撲滅火災后就會對火災現場進行勘察,依據勘察的結果出具火災責任認定書,受害人可以向認定書的責任人請求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
火災撲滅后,發生火災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火災現場勘驗、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意見,及時制作火災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火災事故的證據。
三、火災保險賠償流程
1.出險報案。
(1)速向消防部門(119)報案;
(2)速向保險公司報案(48小時內)。
2.損失確認。配合保險公司理賠人員現場查勘,確認損失;車輛進廠修理經拆解后,還發現其他損壞的,馬上請保險公司復勘。注意事項:逐項核實損失項目;火因不明的向權威檢驗部門申請鑒定。
3.申請索賠。盡快收集必要的索賠單證,10天內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一般需提交以下單證:保險單復印件;出險通知書;損失清單;保險公司估價單;行駛證復印件;駕駛證復印件;修車發票;施救費發票(僅限合理的施救);消防部門火災事故證明。
上海火災消防員犧牲國家給多少賠償全額賠付保險金是多少
畢業論文弄完了,給你整了一下,你借鑒一下。有問題再給我留言啊O(∩_∩)O~
重復保險是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同時向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且其保險金額之和大于保險價值的保險。
1.某投保人就自己的財產(價值150000元)先后分別與甲、乙、丙三家保險公司簽訂了財產保險合同。保額為50000元、100000元、150000元,后在共同的保險期間內,發生保險損失100000元。求各保險公司的賠償金額。
答:通常來說,重復保險的分攤方式有三種:比例責任制,限額責任制和順序責任制。大多數國家都是采取比例分攤,考試題目(除特殊說明)也一般就這樣來計算分攤額的,所以我就用比例分攤來給你解這個題吧。
某保險人分攤的賠償責任=(某保險人承保的保險金額/所有保險人承保的保險金額總額)×損失金額
所以甲、乙、丙個公司的賠償金額如下:
甲=(5萬/30萬)×10萬=1.67萬;乙=(10萬/30萬)×10萬=3.33萬;丙=(15萬/30萬)×10萬=5萬。某人得到的賠償總額為10萬,不能因為保險而獲得額外的收益。
2.某人就自己的財產(價值100萬元)與甲、乙兩家保險公司簽訂了財產保險合同,兩家保險公司承保保額分別為40萬元、50萬元。保險期間內,發生保險損失60萬元。求兩家保險公司各自承擔的的賠償金額。
答:這就不是一個重復保險了。因此,可以看成是某人與甲乙兩公司訂立的都是不足額保險合同。賠償金額=損失金額×保險保障程度(保險保障程度=保險金額/保險價值),因此
甲=(40/100)×60=24萬;乙=(50/100)×60=30萬。某人得到的賠償總額為54萬,而不是60萬,因為他并沒有購買了足額的保險。
3.某人就自己的財產向甲保險公司投保了火災保險,保額為90萬元、保險期間內,由于第三者原因發生火災,造成損失60萬元。出險時,該財產估價總值為100萬。保險人應如何賠償?若保險人賠償后,向第三者追償,追回賠償50萬,應如何處理?若追回賠償60萬,應如何處理?
答:事故發生時保險價值為100萬,而保險金額為90萬,因此也是一個不足額保險。
保險公司賠償=(90/100)×60=54萬。
因為事故發生的是由于第三者造成的,那么保險公司在理賠之后取得代為求償權,有權向第三者進行追償,若追回50萬,則這50萬全歸保險公司所有,若追回60萬,那么保險公司得到54萬,剩余6萬歸某人所有。
4.劉某于2003年5月9日向甲財產保險公司投保家庭財產保險,保額10萬元,同年7月5日,其單位向乙財產保險公司投保團體家庭財產保險,保額5萬。2004年1月10日,劉某家發生火災,損失清單列明:家電損失6萬,家具損失4萬,金銀首飾1萬,現金6000元,問如何賠償?
答:這道題首先要明確的是家庭財產保險的可保財產有哪些(這些你可以自己去看)。在本題中,金銀首飾和現金不能作為家庭財產保險的可保財產,因此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只有家電損失6萬,家具損失4萬,總計10萬。
其次,判斷是否為重復保險。這里面并沒有提到劉某的財產的保險價值,因此我不能判斷他是不是一個重復保險。暫且將它作為一個重復保險來看(算法同題1),則
甲=(10/15)×10=6.67萬;乙=(5/15)×10=3.33萬。劉某獲得的賠償總額為10萬。
5.某面粉廠于2006年3月11日與保險公司簽訂了保險合同,為劉某等36個工人投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為每人50000元,保險期限1年,保險費已于3月11日一次交清。2006年10月4日,劉某在上班途中被公共汽車撞倒,經搶救無效,于2006年10月6日死亡,共用去搶救費用8000元。事故經交警勘查、鑒定,車禍事故的責任在于公共汽車司機違章駕車。公共汽車公司全額支付了劉某的搶救費用,并給付10000元。事后,面粉廠向劉某家人支付喪葬費、撫恤金20000元,并持保單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經調查核實,認為劉某因車禍死亡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本應付劉某保險金50000元,但因車輛的責任在于公共汽車公司,既然公共汽車公司已經賠償18000元,那么保險公司應只賠償保險金與公共汽車公司賠償數額的差額。遂向面粉廠支付保險金32000元。就此案有何看法?
答:1.保險公司的觀點是錯誤的。人的身體是無價的,人身保險合同不是補償性保險合同,也不存在代位求償,公交公司賠付了18000元,這與保險公司賠付多少沒有關系,保險公司需要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給付5萬元保險金。
2.這里保險金也不應該給付給面粉廠。面粉廠作為投保人,但是并不是受益人,受益人應該是劉某的家屬,因此面粉廠沒有資格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也不應該把保險金給付給面粉廠。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