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2023

導讀:
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夫妻雙方可以先協商,如果能夠協商一致,怎么分、誰分多誰分少,法律都是支持的。
2023離婚財產分割最新標準
離婚必然涉及財產分割問題,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對離婚后財產分割有了更明確的規定,下面給大家做了最~新標準的整理,有需要的可以收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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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7條 【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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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8條【離婚經濟補償】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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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9條【夫妻共同債務清償】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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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可以主張的賠償和補助還有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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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0條【離婚經濟幫助】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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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1條【離婚損害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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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2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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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想要離婚的?,如果涉及到孩子、第三人、財產爭議這些問題的,一定三思而后行,提早做準備,一方面追求快速解決的目的,別讓對方一拖再拖;另一方面,離婚是筆經濟賬,自己該拿的還是可以積極爭取。
離婚時如何確定房產歸屬,如何分割房產?(2023最新規定)
首先,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夫妻雙方可以先協商,如果能夠協商一致,怎么分、誰分多誰分少,法律都是支持的。
建議可以先確定房的價格和歸屬,然后按照以下方式協議分割:
1、房給一方,得房的一方支付另一方折價款
比如可以約定房產給男方,剩余貸款由男方負責清償,男方在一定期限內支付給女方房屋補償款,可一次付清也可分期,并約定好何時配合過戶,同時可以設置好違約條款,促進對方按約履行。
2、賣掉后分割房款
如果一方沒錢給另一方支付折價款或者補償款,可以協商將房子賣掉后分割房款,雙方可以在協議中約定好怎么賣、多長時間內賣、賣掉如何處理、賣不掉如何處理、賣多少錢等。
3、贈與孩子
雙方也可以約定將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贈與孩子,但協議中應當寫明什么時候過戶給孩子,如果一方屆時不配合過戶或擅自抵押、拋售需支付違約金等事項,以此來避免后期一方反悔。
4、繼續合作
如果房子還有貸款未還完的,或者因為其他原因暫時不能賣房的,也可以約定雙方繼續共同出資供房,協議中應寫明供房款的出資比例等。
特別提醒:如果是協議分割房產,協議條款一定要嚴謹全面,以避免將來產生糾紛以及不必要的損失。如果您對此沒有把握,建議最好咨詢專業律師。(點擊這里進入訴唄法律咨詢小程序,在線免費咨詢律師)
訴訟分割
如果你們協商不成,那就只能去法院訴訟解決了,而法院對于夫妻離婚時的房產分割,會先認定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1、如果是一方個人財產,那肯定就是判歸其中一方所有。
2、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般會在等額均分原則的基礎上,再結合財產狀況、房產登記情況、房屋使用占有情況、出資情況、還貸情況、子女撫養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過錯方等因素,對房產予以分割。
一般處理方法為:將房屋判歸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給予另一方折價款。如果夫妻雙方對房屋價值意見不一,可采取競價、財產評估、拍賣變賣等方式,對房屋現值進行公平分割。
所以通過法院訴訟分割房產,最重要的還是要確定房產的歸屬問題,即房產是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只有界定了房產的歸屬,才能談得上分割。
圖片
針對這個問題,本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就婚前房產、婚后房產、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等情形下的房屋歸屬問題作了匯總,供大家對照參考:
婚前購房:
1、婚前一方全款買房,登記出資方名下,屬于出資方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不予分割;
2、婚前一方首付買房,登記出資方名下,婚后共同還貸, 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將房屋判給登記一方,由登記方就婚后共同還貸及房產增值部分給予對方折價補償。
3、婚前一方出首付款買房,登記出資方名下,婚后由出資方父母代為還清貸款,這種情形下,如果能夠證明父母是為自己子女還貸,則一般認定房屋歸登記一方所有,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離婚時另一方不予分割。
4、婚前一方出資買房,登記在雙方名下,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
5、婚前一方出資買房,登記在對方名下,若無特殊情況,會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法院會判歸登記一方所有。
6、婚前一方全款買房,婚后房本加對方名,視為對另一方的贈與行為,為夫妻共同財產。
7、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房屋權屬:
(1)如果男女雙方長期同居生活,財產發生混同,則認定為雙方共同共有,房屋一般判歸登記方所有,然后對另一方給予折價補償;
(2)如果男女財產各自獨立,沒有發生混同,則需要考察非登記一方出資時的真實意思表示,到底是屬于借款、贈與還是共同購買。有證據證明是借款的,相應借款予以返還。有證據證明是共同購買的,房屋判歸登記一方所有,根據房屋現值及貸款增值部分給予另一方折價補償。
8、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買房,登記在雙方名下,該房產應認定為共同財產。
婚后購房:
1、婚后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全款購房,登記在出資方一人名下,為出資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后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出首付款購房,登記在出資方一人名下,婚后共同還貸,一般法院會將房屋判定為出資方一人所有,對于婚后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予以折價補償。
3、婚后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出資購房,登記在雙方或對方名下,一般認定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為雙方共同財產。
4、婚后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登記一方或雙方名下,為夫妻共同財產。
5、婚后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登記于未成年子女名下,則視為對子女的贈與,為未成年子女的個人財產,不予分割,由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暫時管理。
父母出資購房:
1、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買房,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則視為對子女一人的贈與,歸子女個人所有,法官會判決房屋歸出資方子女個人所有。
2、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買房,登記在雙方名下,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買房,登記在對方名下,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一般認定為一方父母對另一方的贈與,房屋應為另一方個人財產,法院會判歸登記一方所有。
4、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買房,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應當認定為是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則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
5、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資(或出首付款)買房,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子女名下,在沒有約定的情況,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
6、婚后父母出全款買房,登記在對方或雙方子女名下,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屋應認定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除非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自己子女一方。
7、婚后雙方父母均出資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司法實踐中多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8、婚后雙方父母均出資買房,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為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司法實踐中,對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一般不予分割,當事人可以在取得房產證后,再另案起訴。
以及,小產權房因不具有合法性,人民法院也不予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