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暴女方起訴離婚可獲得哪些賠償

導讀:
據了解,因家暴而致傷、致殘的女性比例非常大,致死的女性占據死亡總人數的40%。 我國《民法典》司法解釋中明確規定,所謂“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因家暴離婚,可主張哪些賠償?
眾所周知,家庭暴力、性侵等犯罪行為會給被害人帶來嚴重的心理創傷以及影響。據了解,因家暴而致傷、致殘的女性比例非常大,致死的女性占據死亡總人數的40%。
我國《民法典》司法解釋中明確規定,所謂“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同時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91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同時,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可知,‘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因此,受家庭暴力的離婚婦女,不但可請求物質賠償,而且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家暴離婚需要賠償多少?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少夫妻因為某些事情某些原因便上升到暴力解決。家暴無疑是會給另一方帶來傷害,包括身體上和精神上的傷害。根據我國《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同時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即要是有一方有家暴等陋習,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判決離婚,同時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那么,家暴導致離婚的情況下,可以主張多少賠償金呢?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8條的規定,《婚姻法》第46條所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物質損害賠償可以支付賠償金等方式承擔;精神損害賠償可以根據無過錯方的請求判令有過錯方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至于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確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 根據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所造成的后果、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
家庭暴力離婚可以賠償多少費用?
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上述規定,若因遭受家庭暴力,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張賠償的,前提是導致離婚的結果,因此,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無法主張婚內賠償的。如果要主張人身損害賠償,應當在離婚訴訟時一并提出。這里的賠償需要雙方離婚分割財產完畢后,再向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人以其個人財產進行賠償,比如財產分割完畢后,作為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男方分得財產10萬,那么他對女方的賠償金,應從這10萬里扣除。那么,賠償金有什么標準呢?家庭暴力怎么賠償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是人身損害,賠償范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這里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于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不可能精確計算精神損害,在實踐中,一般會影響到賠償數額的有以下因素: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