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傷殘鑒定

導讀:
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
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
若交通事故受傷出院了,多久可做傷殘鑒定?傷殘鑒定是車禍賠償案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受害人的傷害經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符合《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下稱《分級》)中傷殘級別標準的,則可依據鑒定的級別主張相應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項目賠償。
在傷殘鑒定的過程中,存在一個重要的環節,就是傷殘鑒定時間的選擇。傷殘鑒定應當在最恰當的時間進行,過早或過晚進行鑒定都不合適,很可能降低傷殘的等級或使受害人沒有級別。依據《分級》,傷殘鑒定的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并發癥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后進行鑒定。
具體而言,傷殘鑒定為治療終結后。通常的,受害人治療出院不再需要持續性治療的,即可視為治療終結。這里提一提,治療終結,不意味著受害人完全康復!如果受害人完全康復了,也就不存在傷殘級別的問題了。
常見的傷殘鑒定時間為:
1.容貌、聽力、視力和組織器官損害的
此種情形通常在事故發生后的3到6個月可進行傷殘鑒定。
2. 神經性障礙、顱腦損害遺留智力障礙的
此種情況通常需事故發生6個月后方可進行傷殘鑒定。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由于受害人的傷害部位不同、年齡不同、體質等的不同,
受害人的傷害是否達到穩定理論上是一個醫學問題,需由法醫具體確定。在索賠時,受害人無法判斷是否達到醫療終結的,可向專業律師等尋求幫助。
傷情穩定后,一般是在受傷后三個月左右即可。
1、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的范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
2、當事人因傷致殘,在治療終結后,可申請傷殘評定。
出院后做傷殘鑒定,情況具體如下:
1、傷情穩定后,一般是在受傷后三個月左右即可,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后馬上就做;
2、如果勞動者的傷情穩定還沒有穩定,那么就要等到傷情穩定后再申請。
一、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間期限情況具體如下:
1、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2、醫療終結后作出的,應當在作出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3、申請舊傷復發鑒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后治療終結前提出。
二、傷殘鑒定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1、被評定人應填寫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綜上所述,出院后不一定可以直接做傷殘鑒定,情況有傷情穩定后,一般是在受傷后三個月左右即可,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后馬上就做;如果勞動者的傷情穩定還沒有穩定,那么就要等到傷情穩定后再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