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凈身出戶后反悔怎么辦

導讀:
一方如果提交證據證明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要求撤銷離婚協議,經濟困難不屬于法定撤銷事由,屬于&ldquo,離婚凈身出戶后反悔怎么辦辦理完離婚簽了凈身出戶協議手續反悔了 &ldquo,被脅迫凈身出戶離婚協議可以被撤銷嗎,一方在簽訂&ldquo,《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離婚凈身出戶后反悔怎么辦
辦理完離婚簽了凈身出戶協議手續反悔了
“凈身出戶”離婚協議在法律上有效嗎
有效。夫妻雙方簽訂“凈身出戶”離婚協議的行為本質上是行為人在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考量“凈身出戶”離婚協議的效力,應從夫妻雙方在簽訂時的行為能力、是否為真實意愿、有無其他違法、違背公序良俗的情形考慮。夫妻雙方作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具有簽署“凈身出戶”離婚協議的主體條件,自愿而簽字認可協議內容,協議內容不違反限制性規定,當為有效。
“凈身出戶”一方可以要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嗎
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凈身出戶”離婚協議本質上是合同,符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即為有效。在“凈身出戶”離婚協議符合民事法律行為成立要件時即為有效法律行為。“凈身出戶”一方如果提交證據證明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要求撤銷離婚協議,經濟困難不屬于法定撤銷事由,屬于“凈身出戶”一方在簽訂“凈身出戶”離婚協議時明知并自愿承受的法律后果,不可以要求撤銷離婚協議。
當然,實踐中有一方因“凈身出戶”而經濟困難,獲得全部財產方自愿放棄部分財產權益歸“凈身出戶”一方的,屬于民事主體對自己權益的處分,法院不作干涉。
被脅迫凈身出戶離婚協議可以被撤銷嗎?
主張“凈身出戶”協議是被迫簽署的,需要考察案件是否成立法律規定的脅迫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受脅迫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屬于可撤銷行為,但是需要嚴格舉證。如果“凈身出戶”一方能夠舉證證明自己在簽訂“凈身出戶”協議時確屬被脅迫,則可向法院申請撤銷;但如果不能舉證證明,或者是雖有非自愿因素,但是為了達到快速離婚目的,在“凈身出戶”離婚協議上簽字認可的,均不屬于脅迫情形,則協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