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刑后還要賠償嗎

導讀:
交通事故判刑后還要賠償嗎
交通事故判刑后還要賠償嗎
交通肇事承擔刑事責任后還需要民事賠償嗎?當事人:律師你好,我父親前幾個月出車禍去世了,是被別人開車撞到的,撞到后那人逃逸了,現在已經被公安抓到,這個人叫王某,已經七十多歲了,還能負刑事責任嗎?如果負完刑事是不是不用民事賠償了?
律師:您好,王某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王某已滿75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是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法律責任,承擔刑事責任并不免除王某應承擔的民事責任,而且,若積極賠償承擔民事責任,將視為悔罪的表現,與刑事責任量刑有很大關系。對于民事責任的承擔,王某應當賠償因搶救治療產生的搶救費用,以及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此外,還應賠償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交通事故判刑后,受害人可以向肇事者索要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受到行政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司法裁決的限制或者改變的,應當依照行政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司法裁決的規定辦理。”因此,當交通事故受到行政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司法裁決的限制或者改變時,受害人有權向肇事者索要賠償。
近期,我所辦理幾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案件,關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能否坐牢以及坐牢還是賠償的問題,屢次被家屬提及。綜合本所辦理的案件以及法律規定,主編本期為您講解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到底是坐牢還是賠償。
我們先為您解釋一下“坐牢”的問題,老百姓通常說的坐牢,它僅是一個籠統概括,將它翻譯成法律術語,一般就是構成刑事責任即犯罪,或者是否被判處實刑。
答:不一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不絕對構成刑事責任,還與肇事者的責任、情節有關。按照交通肇事罪的規定:交通事故導致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同時負事故主要責任以上,構成交通肇事罪。
我們曾經有一個案例:事故發生在芝罘區,大姨騎行電動車橫穿馬路被直行通過的轎車撞擊死亡,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本案中,雖然受害人死亡,但是對方轎車駕駛人并不是主責或全責,那么對方轎車駕駛人就不構成刑事責任。交通肇事罪不同于故意傷害罪,它是一個過失犯罪,對于構成刑事責任的傷情和情節要求更高。(故意傷害罪中,被害人被鑒定為輕傷及以上即可)。
所以,撞死人會不會判刑,要看肇事者是否具有構成刑事責任的條件。
法律速遞: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答:當然不是。按照法律規定:“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這也就意味著,發生交通事故構成刑事責任的,民事賠償不受影響,該賠多少錢還要賠多少錢。但是,死者家屬要區分“民事賠償金”和“刑事諒解金”的問題,如果涉及刑事責任人承擔民事賠償的情形,責任人是否積極賠償、認錯態度是否良好將影響他的量刑。
圖片
舉例說明,如果刑事責任人的交通肇事罪量刑區間是三年以下,那么如果爭取到家屬諒解、認錯態度誠懇積極,可能就可以判緩刑,不需要實際執行,也就不需要“坐牢”了!當然,死者家屬不進行諒解,法院就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判決了,這個時候就是民事歸民事,刑事歸刑事。
所以,“坐牢就不用賠錢了,賠錢就不用坐牢”這種說法是有失偏頗的,不可一概而論。
綜上而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無論是民事賠償還是涉及刑事問題,都涉及較多的法律問題。對家屬而言不但要面臨親人離去的情感之痛,還要面臨復雜繁瑣的理賠程序,家屬往往很難理性面對,更難以達到案件的滿意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