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輕微傷怎么判刑和賠償,打人致輕傷怎么做鑒定

導讀:
打架輕微傷怎么判刑和賠償
一般情況下,如果打人造成他人鑒定為輕傷以上的,是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以及民事賠償責任。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于把人打成輕傷怎么賠償?法律怎么判?打人致輕傷會怎么做鑒定?
打架輕微傷怎么判刑和賠償
打人致輕傷的,打人者構成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在民事賠償方面,打人者應該根據雙方在糾紛中各自所負的責任來賠償,主要的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如果構成傷殘的,受害者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打人輕傷在刑法上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刑事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打人致輕傷怎么做鑒定
一般人身損害賠償,可以在向法院起訴的同時或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做傷殘司法鑒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除外。
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申請鑒定經人民法院同意后,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鑒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