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離婚后能給孩子改姓嗎,離異怎么給孩子改姓

導讀:
北京離婚后能給孩子改姓嗎
姓氏的第一權利人是孩子。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規定,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父母離婚后,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糾紛處理,應堅持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那么,在北京離婚后能給孩子改姓嗎?
離婚后給孩子改姓
2011年,小紅與劉先生因男方婚內出軌導致感情破裂離婚,在離婚協議中約定,二人婚后所育子女由女方撫養。辦理完離婚手續后,小紅越想越來氣,便將子女的姓氏變更為自己的姓氏。小紅一個人帶兩個孩子,既要掙錢維持一家人的生活還要教育好兩個孩子,生活過得相當艱辛。幸好兩個孩子很爭氣,不僅學習成績優異還參加了數學、美術、拉丁舞等國內、國際比賽,并且都取得了不錯的成績。就在小紅深感欣慰的時候,收到了派出所的通知,稱前夫要求小紅將子女姓氏變更回男方的姓氏。在與前夫多次協商無果后,小紅的兩個孩子提起了訴訟,要求父親配合更名。
離異怎么給孩子改姓
夫妻離婚后,對于孩子姓氏的更改并非毫不受限。更改姓氏需要去公安機關辦理,為了防止父母雙方對姓氏存在爭議,很多地方直接從源頭解決糾紛,要求更改未成年人姓氏,需父母雙方一致同意。還有一點需要明確的是,離婚后,如果只是將父親的姓氏更換成母親的姓氏,更改之后無法復原。而如果是一方擅自改成繼父繼母的姓氏,那么另一方可以起訴要求恢復。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父母離婚后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糾紛處理,應堅持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