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導讀:
建筑企業,承攬工程需要向相關的部門申請辦理相關的資質。所以說,作為一個發展中的企業,如果想要接到更大的工程,必須要辦理建筑資質。下面大律網律師整理了建筑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相關知識,大家可以看看。
建筑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范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第三條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第六條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第七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決定。
第八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條件
(一)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二)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三)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四)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八)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九)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一)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眾所周知,在建筑行業資質對于一個企業有著不可磨滅的重要作用,決定這企業未來的發展方面,關乎著企業的信譽度。以上是建筑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相關內容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