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車事故致人傷殘保險公司賠嗎

導讀:
用戶在駕駛共享汽車發生事故后責任該如何分擔
開共享汽車出車禍致人傷殘保險公司賠嗎?隨著共享汽車的熱潮漸漸消退,其背后存在的隱患也逐漸浮現。除了此前多家共享汽車企業被曝出押金難退情況外,用戶在駕駛共享汽車發生事故后責任該如何分擔,也出現了爭議。尚某駕駛共享汽車時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但由于共享汽車公司將車輛投保為非營運車輛,故保險公司以投保人改變了車輛使用性質為由,拒絕理賠。一審法院僅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責任,其余費用應由尚某賠償,尚某不服上訴。
駕共享汽車出事故
2017年5月21日凌晨,尚某駕駛租用的途歌共享汽車發生了交通事故。尚某回憶,當時劉某駕駛三輪車斜穿馬路,他剎車不及,兩人便發生了碰撞。事故導致劉某腦挫裂傷、腰部骨折,住院治療14天,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交管部門認定,尚某負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劉某負次要責任。
于是,劉某將本案的相關責任方起訴至法院,其自認承擔三成責任,實際索賠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7萬余元。
由于尚某駕駛的是共享汽車,這起交通事故所涉及到的被告則格外眾多。肇事司機尚某自然是被告之一,途歌公司為共享汽車的經營方,而肇事車輛是登記在北京電信發展有限公司(簡稱電信公司)名下,經北京清玲雪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清玲雪公司)轉租至途歌公司,故三公司均被列為被告。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自然也被列為共同被告。
車輛性質改變保險拒賠
在本案一審的庭審中,尚某和途歌公司均提出,事故車輛已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故賠償金應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險限額內賠償。
但保險公司當庭明確拒絕承擔保險責任。其認為,車輛在投保時的屬性為非運營車輛。途歌公司擅自改變了車輛使用性質,將車輛用于租賃服務,導致車輛風險增加,且未盡到通知義務,故拒絕理賠。
對此,途歌公司表示,公司在投保時,已向保險公司提交了公司營業執照,執照記載的營業范圍包括汽車分時租賃業務,故保險公司對其公司的經營情況是明知的。事實上,本案也并非是途歌公司首起因租車人發生車禍導致的糾紛,而在其他事故的處理過程中,該保險公司均進行了理賠,并未提出解除保險合同。
一審判決只賠交強險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次交通事故中,尚某應承擔70%的賠償責任,原告自擔30%責任。根據在案證據,不能證明電信公司和清玲雪公司對損害的發生存在過錯,途歌公司對尚某的身份情況及駕照、準駕車型則盡到了合理審查義務,故三公司均無需擔責。
關于保險理賠問題,法院認為,在交強險范圍內,即使存在改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情形,發生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也不應拒賠。
但在商業三者險部分,由于事故車輛在事發時作為共享汽車使用,而“共享”的本質與一般的租賃行為無異,這足以導致車輛的危險程度比非營運車輛顯著增加。故該車應屬于營運機動車,車輛使用性質發生了改變,雖然途歌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汽車租賃業務,但這并不代表其公司的所有車輛均用于租賃,保險公司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對此無法預見。
故一審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劉某11萬余元,尚某則承擔70%的責任,應實際賠償劉某4.8萬元。
租車人不服提出上訴
因不服一審判決,尚某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今天上午,本案二審開庭審理。
“我就是按手機客戶端的流程租的車,但車輛行駛證必須先成功租車才能看到。”尚某說,在成功租車前,他作為租車一方是無法看到車輛的詳細信息的。而租車后,系統顯示車輛已經投保了保險,作為普通消費者自然會選擇信賴。
而對于車輛性質,尚某承認他沒有特別注意過。但他認為,途歌公司作為北京地區業務量較大的共享汽車品牌,在市內能夠投放數千輛車運營,“我認為肯定是合法的,可以上路的”。
尚某稱,自己租賃共享汽車出行,應該屬于私用性質,并沒有導致車輛使用的風險顯著增加。而即使存在車輛性質不符的問題,途歌公司也不能把責任轉嫁給租車人,讓消費者處于不可控的風險中。
因此尚某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法院要求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判決,改判由保險公司理賠,或改判三被告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事后車輛性質已變更
記者查詢發現,目前,廣州、深圳、成都等地均對共享汽車的登記作出了相應規定,如深圳市要求從事共享汽車業務的車輛必須登記為營運車輛,但北京市仍尚無明確的管理規定。
“共享汽車在單位時間行駛里程明顯高于家庭自有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自然也會增大。”保險公司認為,雖然涉案車輛的行駛證登記為非營運車輛,但保險公司在承包時會對風險進行判斷。如果實際的使用性質發生改變,保險合同的約定就勢必存在差異。
但劉某的代理人指出,保險公司在投保時其認可途歌公司將車輛定性為非營運車輛,卻在理賠時稱車輛性質改變,而評判標準是保險公司的自我認定,“此舉有又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嫌疑”。
據了解,事發后途歌公司在保險公司將車輛性質變更為營運性質,并額外支付了保險費用。途歌公司稱,“因為保險公司出現了拒賠,為了保障用戶利益,只好進行了變更”。截至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中。(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