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賠償哪些費用?醫療費、交通費怎么算?

導讀:
正規醫院治療后都有相應的醫療費發票,憑借發票結算即可。誤工費的基數一般是事故發生前一年12個月的平均月收入作為基數。比如鑒定報告說休息期是60天,那么就賠償2個月的誤工費,營養期和誤工期也是同樣。例如,病人本身就有糖尿病,然后發生交通事故后治療期間有打胰島素或者購買糖尿病等藥物產生的醫療費,就可以不認可,因為這個與交通事故傷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發生交通事故后
除了車輛修理費
對方還拉出了清單
要求賠償半年多的
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
營養費、陪護費……
哪些費用是合理的?
休養期到底可以有多長?
該怎么協商?
近日,有市民咨詢:“家人騎電瓶車撞了人,對方骨頭挫傷,我們全責。事情已經過去半年多了,對方現在出了個清單,要求我們賠償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等費用。我該怎么協商?”
針對這位市民遇到的問題,法律上到底是如何規定的?
田其銳律師表示:“因為交通事故咨詢人承擔全責,那么對方因傷情而產生的合理費用都必須全部承擔。問題的爭議點就在于,怎么界定哪些花銷是合理的,哪些花銷是不合理的。那我們對照對方索賠的項目一項一項來分析。”
醫療費怎么算?
正規醫院治療后都有相應的醫療費發票,憑借發票結算即可。
田其銳律師提醒,要注意發票與病歷記載內容需要相互匹配,不必要的額外支出,是可以拒絕賠付的。
與交通事故無關的醫療費用無需賠付
例如,病人本身就有糖尿病,然后發生交通事故后治療期間有打胰島素或者購買糖尿病等藥物產生的醫療費,就可以不認可,因為這個與交通事故傷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不必要的高價補品可以拒絕
田其銳律師表示,有的人傷后會聽從醫生個人的建議去購買蟲草、燕窩之類的補品,如果醫生的病歷里沒有體現,且沒有開具相應的醫療處方,那么這部分的費用就不屬于合理花銷,可以拒絕承擔。
交通費怎么算?
合理的就醫所需交通費用是需要支付的:田其銳律師介紹,交通費司法實踐中主要滿足傷者看病就醫和復查的正常合理費用,沒有特殊情況下一般僅支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花銷,主要結合病歷本看傷者一共看病和復查了幾次,然后由法院酌定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大概需要花費多少錢。就這位市民陳述的情況來看通常法院支持200元左右。
非必要支出一般都不支持:比如打出租車來回,包車甚至打豪華車來回,子女陪同就醫產生的停車費、加油費和過路費等,通常是不支持的。
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要做三期鑒定
由法院委托專業的司法鑒定機構對傷者的三期進行鑒定,由司法鑒定機構出具鑒定報告確定休息期、營養期和誤工期來判定。
比如鑒定報告說休息期是60天,那么就賠償2個月的誤工費,營養期和誤工期也是同樣。
誤工費的基數一般是事故發生前一年12個月的平均月收入作為基數。
司法實踐中,一般營養費是30元/天,護理費是40元/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