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追討欠款(怎樣追討欠款,需要什么手續)

導讀: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后,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如何去追欠款
追討欠款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協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錢不還的,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可以協商分期還款等。該種方式比較便捷,但是沒有強制執行力的保障。
2.訴訟方式: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債權人索要無果,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和借條等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對方還錢,對方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內仍不還錢的,債權人可以在法院判決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做出判決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種方式有執行力的保證,但是用時較長。
3.支付令: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來索要欠款。該種方式成本較低,但是容易失效繼而轉入訴訟方式。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后,經審查,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欠錢不還該怎么追討債務
債務人欠債不還,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追討債務:
一、和解法。
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如果該債權有抵押擔?;蛘哂械谌颂峁5模瑐鶛嗳丝膳c抵押人或者保證人進行協商,使抵押人以足額的抵押資產抵償債務,或者由保證人來代償債務。
二、調解法。
債權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三、仲裁法。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申請書要詳細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情況及事實理由。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具有較強的保密性,當事人之間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性。另外,申請仲裁的費用一般比提起訴訟的費用低。
四、訴訟法。
對一些較為復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
五、申請支付令。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怎樣追回欠款?
答案:
1、確定該筆欠款是否有相關的欠條或者是借款協議?
是否約定了還款日期,如果約定了還款日期,且還未到還款日期,對方可以暫時不償還的。如果未約定還款日期,可以隨時向對方索要欠款。約定了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是3年,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是20年。
2、發出催告函,催告追討。在到達約定還款日期,對方仍然不還款,可以給對方發出催告函。催告函,主要寫明還款金額,還款的限定期限,以及其他的輔助條款。催告函發出,最好使用郵政快遞,因為這個需要當事人簽收的。提示:部分案件,欠款人收到催告函,就會與出借人聯系,提出主動還款,所以還是有用的。
3、起訴立案,財產保全。催告之后,對方還是不履行還款義務,這時可以寫好起訴狀,向法院提起訴訟。與此同時,申請財產保全。這個可以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通過法院查控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各銀行卡資金金額、房產、車輛、股權等)。法院根據你的訴求以及相關資料,排庭期,開庭審理,出判決書。需要重點提示:對方不接電話,玩消失,需要查詢對方的真實身份信息,一般的根據姓名,電話號碼,大概的住所,通過公安局是可以查到的。即便對方不出庭,都可以缺席判決的,并不是聯系不上人,就不能起訴立案。具體的訴訟流程,可以看我這篇文章《訴訟流程五步走,簡單學起來》
4、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出判決書之后,對方仍然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只要對方有財產,基本都能追回。這也就是為什么在起訴時候申請財產保全的原因。對于惡意轉移財產,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可以構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拒不執行判決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判7年,并處罰金。
5、如果初次執行發現對方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法院常常會裁定執行終本。此時需要當事人提供新的財產線索。對于財產線索,如果對方是個人的話,查對方名下是否財產,其次是對方的婚姻關系,很有可能是對方名下沒有財產,但是其配偶下面有財產,現目前夫妻共同財產中屬于當事人的財產也可以用來執行。
6、其次,如果知道對方在哪個單位上班,可以將這個信息提交給執行法官,讓法官發出通知,通知對方所在單位,輔助或者配合執行。這樣做可以通過對方所在單位,將對方工資劃扣用于執行。如果查到對方名下有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對方名下的股權。
7、如果欠款方是公司,首先分析對方公司的性質,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合伙企業,又或者是其他類型的企業。假如對方是有限責任公司,首先可以執行公司的全部財產,如果公司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繼續查該公司的注冊資金多少,股東是否完成了實繳。如果執行了公司財產,仍然不能清償全部債務,明確公司股東沒有實繳,可以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股東在其認繳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償責任。經常出現的情況是,公司公賬上沒有什么錢,但是股東卻是很有錢,所以不妨試試追加公司還未實繳的股東為被執行人。
8、假如對方公司是普通合伙企業,那么可以直接追加所有普通合伙人為被執行人。普通合伙企業,企業以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責任,普通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如果對方是普通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有幾個算幾個,全部追加為被執行人。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的是:有限責任公司是在股東認繳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也就是普通合伙人的全部身家都可以用來執行!
9、如果還是沒有執行到財產,不要放棄,過段時間繼續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確定了債權,這個債務是跟隨債務人一輩子的。堅持不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