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包拖欠工程款(總包拖欠工程款去哪里舉報)

導讀: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報告后14天內未核實完工程量,從第15天起,承包人報告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雙方合同另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2、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發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核實,以發包人核實的工程量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竣工結算報告爭議引發的工程款糾紛這種糾紛主要表現為:承包方制作結算文件遞交發包方,未取得遞交結算文件的證據,發包方不予答復且事后不承認收到。
農村建房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訴
法律分析:因拖欠工程款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起訴的案由是合同糾紛中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中的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發包方拖欠工程款違約糾紛這種違約糾紛的特點是,工程款是可以確定的,故這種糾紛法律比較簡單。這類糾紛形成的主要原因發包方沒有任何正當理由違約拖欠,主要表現為的發包方無力支付工程款;發包方有支付能力無故拖欠工程款。關于總包、分包問題引起的工程款糾紛,這種糾紛法律關系較為復雜。這種糾紛主要表現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有瑕疵,發包方事后不予承認分包合同的合法性,從而引起的糾紛。竣工結算報告爭議引發的工程款糾紛這種糾紛主要表現為:承包方制作結算文件遞交發包方,未取得遞交結算文件的證據,發包方不予答復且事后不承認收到;承包方制作結算文件遞交發包方,發包方不予答復;承包方制作結算文件遞交發包方,發包方不予認可而引發的工程款結算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第八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十三條 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總承包不付工程款,分包企業可以直接問建設單位要嗎?
可以。
但建設單位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承擔連帶支付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 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
第十一條 工程價款結算應按合同約定辦理,合同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發、承包雙方應依照下列規定與文件協商處理:
(一)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有關部門發布的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辦法等有關規定;
(三)建設項目的合同、補充協議、變更簽證和現場簽證,以及經發、承包人認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據的材料。
第十三條 工程進度款結算與支付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工程進度款結算方式
1、按月結算與支付。即實行按月支付進度款,竣工后清算的辦法。合同工期在兩個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
2、分段結算與支付。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支付工程進度款。具體劃分在合同中明確。
(二)工程量計算
1、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法和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人接到報告后14天內核實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實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提供條件并派人參加核實。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核實,以發包人核實的工程量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核實,核實結果無效。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報告后14天內未核實完工程量,從第15天起,承包人報告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雙方合同另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
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計量。
(三)工程進度款支付
1、根據確定的工程計量結果,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支付工程進度款申請,14天內,發包人應按不低于工程價款的60%,不高于工程價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
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結算抵扣。
2、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
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工程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
3、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程完工后,雙方應按照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合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擴展資料
關于工程價款的爭議處理: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
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 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接受發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編審工程竣工結算,應按合同約定和實際履約事項認真辦理,出具的竣工結算報告經發、承包雙方簽字后生效。
當事人一方對報告有異議的,可對工程結算中有異議部分,向有關部門申請咨詢后協商處理,若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可按合同約定的爭議或糾紛解決程序辦理。
第十九條 發包人對工程質量有異議,已竣工驗收或已竣工未驗收但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質量爭議按該工程保修合同執行。
已竣工未驗收且未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質量爭議,應當就有爭議部分的竣工結算暫緩辦理。
雙方可就有爭議的工程委托有資質的的檢測鑒定機構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解決方案,或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處理決定執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結算依照約定辦理。
解決辦法
第二十條 當事人對工程造價發生合同糾紛時,可通過下列辦法解決:
(一)雙方協商確定;
(二)按合同條款約定的辦法提請調解;
(三)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總包拖欠分包工程款怎么辦
總承包人拖欠分包人工程款的,分包方可以向總承包人追討工程款,如果總承包人不支付工程款的,分包方可以通過訴訟或仲裁的途徑,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貴公司在訴訟或仲裁中,可以將總包人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將甲方作為第三人;也可以將甲方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將總包方作為第三人;也可以將總包人和甲方同時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進行訴訟或仲裁。需要強調的是,甲方只在拖欠總包單位工程款項的范圍內,向貴公司承擔支付工程款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
(一)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
(三)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工程款拖欠如何維權
一、與工人溝通說明甲方拖欠工程款的情況,讓工人直接向勞動局舉報要求總包方支付工程款。如果舉報不受理,就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過勞動部門向甲方施壓,到了這一步,甲方一般都會扛不住壓力會給的。
二、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欠款,同時申請財產保全,這樣打完官司就不怕沒有錢可執行了。
另外,除了起訴發包人外,還可以將承包人、分包人等相關責任人一并起訴索償,被告人越多,追回欠款的可能性就越大。
注:如需要針對性分析案情,可私信我。
總包方需要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承擔責任嗎
建設工程中分包單位挪用資金造成拖欠工程隊工程款,總包單位(發包人)不需要承擔責任。
第一,發包人甲公司與工程隊之間并無合同關系,沒有支付工程款的義務。
第二,發包人家公司已經將合同款支付給分包人乙公司,履行了合同義務。工程隊不可對其主張代位權。
第三,只有在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情形種,發包人家公司才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對施工人承擔合同責任。
總承包公司拖欠工程款能否拿貨抵債
不能。因總承包公司拖欠工程款的工作人員除了拿到錢有用,而以外的任何東西或者物品都是沒有任何作用的,所以不可以拿貨抵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