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應該去哪里起訴(合同糾紛應該去哪里起訴呢)

導讀:
合同糾紛一般在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但是當事人約定其他與合同糾紛有聯系的法院管轄的,從其約定。
合同糾紛起訴在哪里
合同糾紛一般在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但是當事人約定其他與合同糾紛有聯系的法院管轄的,從其約定。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合同糾紛去哪里起訴
合同糾紛去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保險合同糾紛去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去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五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合同糾紛在哪方起訴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可以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但經過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可以約定管轄、一般約定管轄的法院可以是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等。但約定管轄不可以排除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可以由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由被保險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