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沒寫日期可以起訴嗎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借條沒有寫日期,或者只寫了一個日期,但沒有注明對方的身份證號碼,那么對方可以起訴嗎?律師解答:欠條中應當寫明欠款的具體時間、金額、還款期限等信息。如果僅有一張欠條而不是多張欠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但又不立即提起訴訟的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發出起訴狀副本。
欠條沒寫日期可以起訴嗎?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借條沒有寫日期,或者只寫了一個日期,但沒有注明對方的身份證號碼,那么對方可以起訴嗎?律師解答:欠條中應當寫明欠款的具體時間、金額、還款期限等信息。如果僅有一張欠條而不是多張欠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但又不立即提起訴訟的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發出起訴狀副本。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組織。
法律對原告資格沒有特別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成為原告: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2)被監護人、遺棄的未成年子女、被撫養的成年子女等無監護或被撫養人的;
(3)喪失行為能力,或者雖有行為能力但拒絕實施法律所禁止的民事行為,致其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公民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是指原告和被告之間有著直接的債權債務關系。如果欠條上寫明了債務人是自然人,那么該自然人就是被告;如果沒有寫明債務人屬于法人或其他組織,那么債權人就不能作為被告。這要求原告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債務人確實沒有履行能力或者雖然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等。
2、必須明確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時間。
這里所說的債權債務關系發生的時間,包括欠、收債時間和欠、收人對欠債人所出具借條的時間。欠條只是債權債務關系發生時的憑證,并不能作為認定債權債務關系是否成立的證據,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可能會簽訂借款合同、借據、欠條等,這些事實都是可以相互印證的。但對于欠條來講就顯得不那么重要了。債權人只需將所欠的錢及時償還即可。但是,作為債權人還應注意欠條中所寫數額與實際欠款之間是否存在著時間上的因果關系。如果存在著因果關系并且有一定證據證明欠債人當時確實沒有能力償還那么,那就不能認定欠款人欠債人款已經償還。
3、應當提供債務人名稱,債權債務關系事實以及理由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提供借款憑證、收據、欠條等證據,足以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借款關系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人和出借人對借款憑證、借條等證據的證明責任承擔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當事人各自的主張確定。出借人在舉證期限內未提供證據又不同意調解的,視為放棄權利;在舉證期限內又不能提供證據并經人民法院通知,當事人又拒絕調解后又反悔并拒絕履行債務的,視為撤回起訴。因此債權人向法院提交欠條時應當對訴訟請求進行詳細說明,要求寫明欠款具體金額、還款期限,同時要有債權債務關系事實和理由。如果欠條沒有注明日期或只是打印上日期或打印時間比較短的話,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根據實際情況認定是否屬于“到期未還”債務。
4、應提供債務人或者擔保人的基本情況及相關證據。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于起訴要提供債務人或者擔保人的基本情況,而債務人和擔保人是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的。所以對于欠條等債權憑證是需要向法院提供有關的債務人和擔保人的基本情況。如果你確實借了別人錢,而且已經支付了相應利息,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了。在我國民事訴訟法中,為了保證訴訟的順利進行和減少當事人的負擔,法院要求當事人在起訴狀中寫明欠款人具體住址、電話等相關信息。這樣就能避免因為證據不足而被駁回起訴要求。同時也為法院審理案件提供了便利條件。
5、提供被告所欠欠款的具體金額及償還時間等。
法律依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有違反法定程序的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因不了解法定程序而提起民事訴訟,其訴訟請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再審。債務人逾期仍不履行債務或者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債務。那么有哪些情況會被認定為存在訴訟時效呢?
6、如果有證據證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則需要對相關證據進行保全或保全證據,并向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原告應當自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內,并按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原告不提交答辯狀的,視為放棄訴訟權利。被告應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以掛號信或者直接送達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書面的債務或者有金錢債務憑證的債權債務關系,可以由被告在欠條上簽名;沒有簽名的,可以蓋其私章。對于原告必須提供對方身份證號碼或姓名的案件,應當由人民法院通知到當事人,并且通知其到庭參加訴訟。對于證據不足或者對方沒有相應的證據證明原告有相應還款能力的案件,應依法裁定駁回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原告提供書證、物證等可以證明案件事實之證據不存在或者不充分;被告拒不到庭參加訴訟。
欠條沒寫日期可以起訴嗎?
原告的訴訟請求應當包括:(1)請求確認借貸關系;(2)主張支付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或者返還借款等。對借貸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債務:(1)債權人明確表示放棄債權的;(2)債權人與債務人對利息和違約金或者返還借款本金沒有約定不明確的。另外需要注意:
對于欠條,如果沒有注明訴訟時效的,起訴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被告收到起訴狀副本,應當在三十日內予以答復。有特殊情況除外;對于被告收到起訴狀副本或者證據通知書后7日內未答復、發生法律效力的等情形,訴訟時效期間從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1、原告起訴要求確認借貸關系,應提供對方的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證明文件;
同時應提交以下證據:雙方借貸的事實、協議及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件或其他證明文件。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99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提供起訴狀、證據、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書以及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告提供必要的證據材料后,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解,但原告應在開庭前準備好起訴所需材料和證據,以保證法院審理時能夠及時全面收集證據證明案件事實的存在。原告應當在起訴狀中明確寫明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等。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第250條規定并結合本案情況,原告應在起訴狀中明確寫明被告名稱及住所地等信息。
2、在欠條中注明借貸關系產生的時間、數額、還款期限,并注明借款金額、歸還時間和逾期利息等;
在欠條中注明借款的金額,并應將借款時間、款項交付的時間及地點寫清楚,對于未約定還款時間或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第二款,借款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一)借貸雙方明確約定了利息、逾期利率或其他付款方式;(二)出借人已明確拒絕支付本金或利息;(三)借款人已經明確放棄債權;(四)出借人主張債務人自始沒有履行義務。如果欠條中寫明借款時間、金額以及還款時間,就說明這是一張有約束力的欠條,不能隨意更改和撕毀。如果借條上沒有注明還款期限,一旦借款人提出要還借款,即使在欠條上注明了還款期限也不能隨意更改。
3、根據欠條提供書面擔保,如一方不履行還款義務時將對另一方采取停電、停水、停氣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1)在訴訟過程中,原告提交的證據要盡可能充分,如有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作為證據。因為欠條的內容可能是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提出的抗辯,因此要對證據進行公證。如果對方沒有提供或者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還款能力,法院將認定其具有還款能力,并判決債務人償還欠款。如果對方拒絕還款或者沒有按期履行義務,法院將會判決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為了保證自身權益不受侵害,請及時準備好相關證據提交法院起訴!
4、欠條是有時效制度的。
這個訴訟時效期間不能超過20年,所以大家一定要在欠條上注明清楚具體的時間。另外,如果欠條上注明了借款的時間是到還款之日,那么訴訟時效期間就從最后一天起算,如果在該天以后才知道借款時間的,可以在之后兩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這一點大家一定要注意哦~當然如果欠條上沒有注明還款時間的話,大家可以考慮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