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欠條怎么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導讀:
如果在現實生活中,當我們與商家發生買賣關系的時候。在貨款方面可能會產生一張欠條,那欠條怎么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這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貨款欠條怎么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欠條”,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文書。在生活中,我們都知道欠條和白條之分。而要寫好欠條,就要注意它的生效問題。
一張欠條能否生效主要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欠條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訴訟主體資格;二是雙方是否存在事實債務關系。這兩點決定了欠條能否在法律上有效。那么,關于寫好的“欠條”到底如何才能生效呢?我們先來看看什么是“貨款”這個概念,再來看寫欠條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1、在欠條上寫清貨款數額,即應寫清實際的交易金額,并注明欠款的時間、方式以及原因等。
欠款數額是指欠條載明的貨款數額。但這并不意味著欠款人必須將實際的價款寫成欠條,根據《合同法》第214條規定,欠條中的價款應當載明款項交付時的實際狀態,以及債務人已經履行義務或者應當履行義務的事實情況。根據這一規定,雖然在欠條中明確了貨款數額是事實債務,但債務人已經實際付清了貨款或提供了相應擔保時,債權人仍有權要求債務人償還其欠款。因此我們在寫欠債時應注意:(1)欠條須有交易雙方名稱及地址。
(2)欠款原因必須明確,比如欠款人為他人、為家庭成員等。
(3)所欠貨款應及時歸還。
2、欠條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法律上所稱的訴訟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人;法人是指在一定組織中獨立行使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人;非法人組織是指雖有正式組織名稱,但實際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人。自然人在向對方出具欠條時,必須要有一個明確的身份證明,這樣才能確保這張欠條在法律上有效。如果僅出具個人的“欠條”,則沒有法律效力。例如:甲向乙借款10000元,并寫了一份借條(以下簡稱借款條)。但借條中只有“借款本金”、“利息”等內容,并沒有其他內容,也沒有注明“還息”二字,因此僅憑借條不能確定欠款數額。
3、欠條是否經過雙方本人確認,并簽名蓋章。
欠條是一種法律文書,是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因此,欠條的制作應符合一般法律程序,必須經過雙方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80條規定:“訴訟過程中,當事人一方不出庭、不申請回避、拒絕舉證責任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其簽字或蓋章的書面意見或者錄音、錄像等證據。”因此,欠條必須經雙方簽字、蓋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欠條不經雙方本人簽字或蓋章則無法證明債權債務關系成立。實踐中常見有兩種情形:一種是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而未到法院訴訟,這時只要提供相關證據就可以認定債權債務關系成立;另一種是雙方當事人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到法院訴訟,這時便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4、欠條中應注明付款方姓名(與身份證上的姓名一致),并寫明欠款原因。
付款方名稱應與身份證上的姓名一致,否則可能引起訴訟糾紛。欠條書寫完畢后,我們要及時將欠條和對方的身份證進行核對。如果雙方都沒有身份證,可以委托他人辦理。若有一方不在自己的家里或者戶口所在地,可以在欠條上寫明其住址和聯系方式,便于發生糾紛時及時聯系到對方,也便于事后能夠通過其他方式來解決糾紛。如果雙方都是成年人,又都是第一次發生賒賬消費的糾紛,那么雙方最好不要寫欠條;如果雙方不認識但又要賒賬的話,可以讓其先將所欠款項劃至自己的賬戶上,待其到銀行查詢后再寫欠條即可。如果自己有足夠時間、精力來對這些事項進行核實或處理的話,可以將欠款原因寫在借條上就可。
5、欠條落款處,應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律規定,出具欠條的行為本身即具有法律效力。因為在欠條上簽字或者蓋章是代表對債務作出了意思表示,如果債務人不承認欠你錢,而你又沒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那么在司法實踐中,就很難得到法院認定這份欠條具有法律效力。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企業為了避免拖欠貨款的麻煩和損失,往往會用“欠條”的形式來代替合同專用章的使用。這也是許多債權人向法院起訴時經常要被告承認欠你錢的一個重要原因。其實,這樣寫就等于承認了欠款事實。所以,在簽訂債權債務合同時一定要認真核對對方企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是否蓋好了。如果公章、合同專用章缺失,那么就不能證明是雙方共同簽訂協議或者是真實意思表示;如果公章、合同專用章沒有蓋好的話,那就會產生更多的糾紛。
6、若欠條中載明了還款期限或還款方式后約定了逾期支付利息,應在借條上注明逾期支付利息的數額和時間,并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
若欠條中約定了按月支付利息,則應在借據上注明每月利息的數額和時間,并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若欠條中未約定逾期支付利息,則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要求出借人承擔逾期支付利息的違約責任。若欠條中沒有約定逾期支付利息具體數額和時間,則應按照年利率24%計算,即借款本金自還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時止按年利率24%計算。若欠條中載明了逾期支付利息的數額和時間,應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如欠條出具人提供了銀行轉賬憑證、收付款憑證等,可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微信等方式出具證明。若欠條中未約定還款期限或還款方式,則應考慮是否存在其他未約定還款期限或者還款方式不明確等情形。如果是欠款方不按期向債權人付款的情況下,則可要求對方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該款項系其自身真實意思表示。
如果在現實生活中,當我們與商家發生買賣關系的時候。在貨款方面可能會產生一張欠條,那欠條怎么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這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欠條必須要有雙方的簽字和手印;
2、如果寫上了,則需要雙方簽名或蓋章,而不是自己親筆簽名;
3、如果有手寫的借條,就需要用鉛筆寫在相應的位置。
1、欠條必須有雙方的簽字和手印
欠條的出具,首先是要雙方簽字,而不是本人親筆簽名。欠條的效力是雙方共同認可的,如果一方簽字了就代表同意承擔債務。所以在欠條上簽名并不能代替對方簽名,還必須寫明時間、地點、金額等。其次是手印的問題,一般來說雙方手印都是相同的,但有些人喜歡用手指印代替指印,這樣就不能證明自己與對方一致,也容易引起糾紛。所以在欠款人簽字之后,還要將相關內容打印出來給欠款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另外根據法律規定欠款方必須親自還款才能有效地證明自己與債權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
2、如果寫上了,則需要雙方簽名或蓋章,而不是自己親筆簽名
簽名和蓋章是一樣的,都是證明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證明。所以,如果要開具欠條或還款憑證時,一定要有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的。但是,如果沒有簽字蓋章也可以不寫。
3、手寫借條,要用鉛筆寫在相應的位置
有些人為了省事,會直接用手寫借條。但是這種借條的風險比較大,如果被他人拿去作為證據,那對方很可能會將你告上法庭。而在我國法律中有這樣一個規定:借條的效力是最小的,只有在欠條和收據都不能證明對方欠了你錢的情況下,借條才能被認定為有效。因此,為了防止借條無效,最好還是用書寫的方式進行簽名或者蓋章。雖然簽名和蓋章都很重要,但是我們一定要注意到一個問題:不要用筆寫字。
4、如果有手寫的欠條,就需要用鉛筆寫在相應的位置。
如果欠條上沒有簽名或蓋章,就需要提供欠條原件來證明債權事實發生的事實情況。如果欠條是手寫的,則還需要提供一張復印件作為證明。如果是電腦打印出來的,只要有一張原件即可。此外,還需要注意簽字和手印的時間和先后順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