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戶口怎么離婚

導讀:
協議離婚需要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去民政局辦理。因此協議離婚中戶口本是必不可少的。
協議離婚集體戶口怎么離婚,
協議離婚需要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去民政局辦理。因此協議離婚中戶口本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是集體戶口就需要去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領取戶口單頁(類似于卡片的戶口)并帶上其他證件再到民政辦理離婚手續。至于集體戶口單頁如何領取由于每個地區規定不一樣具體可咨詢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訴訟離婚一般是不需要戶口證明的因此可以像其他戶口人員一樣離婚。去法院的時候只要帶上、結婚證、身份證。如果有小孩只需帶上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起訴離婚程序,
一、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二、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
1、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
2、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3、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4、法院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三、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
(一)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
(二)集體所有的建筑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
(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
收養關系成立后,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集體戶口離婚流程如下:
1、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
2、夫妻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3、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后再次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4、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集體戶口辦理離婚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協議離婚,攜帶去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領取的戶口單頁,并帶上其他證件,提交離婚申請,經過離婚冷靜期后,再到民政辦理離婚手續即可。第二種是訴訟離婚:起訴離婚的時候需要準備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就可以了。另外如需財產分割,需要攜帶相應的財產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