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怎么給孩子上戶口本

導讀:
離婚了孩子怎么上戶口本依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夫妻離婚后孩子由一方撫養的,想變更戶口的,可持離婚證明、或者判決書到派出所辦理變更登記。關于離婚后怎么給孩子上戶口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了孩子怎么上戶口本依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夫妻離婚后孩子由一方撫養的,想變更戶口的,可持離婚證明、或者判決書到派出所辦理變更登記。關于離婚后怎么給孩子上戶口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怎么給孩子上戶口本
依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夫妻離婚后孩子由一方撫養的,想變更戶口的,可持離婚證明、或者判決書到派出所辦理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