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軌妻子為什么不離婚_妻子出軌丈夫不離婚怎么辦

導讀: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一、妻子出軌丈夫不離婚怎么辦
如果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那么男方可以積極應訴。就責任而言,女方屬于過錯方。男方如果能搜集到相關證據,證明女方出軌的話,男方可以要求賠償。關于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通過法院訴訟判決孩子的撫養權歸誰。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哺乳期的孩子和2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情況下是讓女方撫養。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女方出軌起訴離婚,男方應該積極的進行應訴。搜集其出軌的相關證據,在法院進行審判的時候提交上去,這樣在法院判決的時候,能為自己爭取到最大的利益。關于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可以協商或是讓法院判決。
二、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
(一)雙方協商決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二)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四)給予補償的原則。
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根據上述規定,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因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妻子出軌丈夫不離婚怎么辦
妻子出軌丈夫不離婚的,可以訴訟離婚。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應當先行調解;經法院審理后,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妻子出軌丈夫不離婚怎么辦
如果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那么男方可以積極應訴。就責任而言,女方屬于過錯方。男方如果能搜集到相關證據,證明女方出軌的話,男方可以要求賠償。關于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通過法院訴訟判決孩子的撫養權歸誰。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哺乳期的孩子和2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情況下是讓女方撫養。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女方出軌起訴離婚,男方應該積極的進行應訴。搜集其出軌的相關證據,在法院進行審判的時候提交上去,這樣在法院判決的時候,能為自己爭取到最大的利益。關于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可以協商或是讓法院判決。
二、一方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
(一)雙方協商決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二)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四)給予補償的原則。
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根據上述規定,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因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丈夫出軌我想離婚他不離我該怎么辦
丈夫出軌妻子想離婚而丈夫不離,妻子可以申請有關組織調解離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且離婚訴訟應當調解前置,依法認定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