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要件_民法典離婚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導讀: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訴訟離婚的具體辦理方式為:原告準備好民事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清單等相關證據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對方應訴,組織庭審后做出是否同意離婚的判決,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一、民法典離婚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后,第一個條件是協商好的可以自愿離婚,第二個條件是如果無法調解的離婚,那么是可以選擇訴訟離婚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協議離婚的具體辦理方式為:雙方先就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一致意見。而后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直接辦理離婚登記。
訴訟離婚的具體辦理方式為:原告準備好民事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清單等相關證據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對方應訴,組織庭審后做出是否同意離婚的判決。法院出具離婚判決生效后,便具有解除婚姻關系的效力。無需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民法典中法定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法定離婚的條件有:
1、協議離婚應滿足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已經訂立書面離婚協議等法定條件;
2、起訴離婚因滿足婚姻關系合法有效、一方自愿主張解除婚姻關系、夫妻感情破裂等法定條件。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一、民法典離婚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后,第一個條件是協商好的可以自愿離婚,第二個條件是如果無法調解的離婚,那么是可以選擇訴訟離婚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協議離婚的具體辦理方式為:雙方先就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一致意見。而后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直接辦理離婚登記。
訴訟離婚的具體辦理方式為:原告準備好民事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清單等相關證據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對方應訴,組織庭審后做出是否同意離婚的判決。法院出具離婚判決生效后,便具有解除婚姻關系的效力。無需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的法定條件和情形有哪些
離婚的法定條件:
1、存在合法婚姻關系;
2、當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離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滿足以上幾種條件,都可以離婚,不需要存在哪些情形才可以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