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民典法里面離婚一方出軌怎么判_民法典中離婚了還可以追究對方出軌嗎

導讀:
應當判決離婚的原因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以及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出軌離婚需要的證據有哪些(一)照片: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二、出軌離婚需要的證據有哪些(一)照片: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五)電子郵件:有時配偶會與第三者通過電子郵件聯系,其中也會涉及婚外情內容,有些當事人也會將郵件內容打印作為證據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證方式對電子證據進行保留。
一、民法典中離婚了還可以追究對方出軌嗎
民法典規定,在離婚時沒有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的,離婚后可以追究對方出軌的責任,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出軌離婚需要的證據有哪些
(一)照片: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
(二)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系等;
(三)錄像: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系的各種錄像;
(四)手機短信: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有時候配偶與自己、第三者與自己還可能通過短信聯系,談到婚外情的問題,這種短信都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但由于短信的特點,一是保存比較困難,二是很難直接證明短信發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別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還需要一些輔助的證據才能證明婚外情的事實。但無論如何,這些短信可以作為婚外情的佐證,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機中,一直未被刪除,儲存在手機儲存空間或儲存卡中,或將手機短信固定,經公證機關公證等,以備將來作為證據使用;
(五)電子郵件:有時配偶會與第三者通過電子郵件聯系,其中也會涉及婚外情內容,有些當事人也會將郵件內容打印作為證據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證方式對電子證據進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證實電子郵件的發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電子郵件單獨作為婚外情證據十分困難,只能作為輔助的證據,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六)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如我們在案件中經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給配偶寫過的保證書等,保證不再與某某發生婚外情關系,這樣的書面材料也可以幫助證明配偶有婚外情行為;
(七)周圍鄰居、朋友的證言:婚外情的取證方式要注意,無論是你自己親自取證,還是請其他人幫你取證,必須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個人權利,否則,法院將不會采信。比如:糾集多人強行闖入他人住宅等,那樣的話,不僅法院不會采信,在法律上還是一種侵權行為。
民法典中對方出軌如何離婚
《民法典》中對方出軌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起訴離婚,但是是否判決離婚由法院決定,并不是出軌就一定會被判離婚。應當判決離婚的原因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以及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民法典中離婚了還可以追究對方出軌嗎
民法典規定,在離婚時沒有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的,離婚后可以追究對方出軌的責任,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出軌離婚需要的證據有哪些
(一)照片: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
(二)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系等;
(三)錄像: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系的各種錄像;
(四)手機短信: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有時候配偶與自己、第三者與自己還可能通過短信聯系,談到婚外情的問題,這種短信都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但由于短信的特點,一是保存比較困難,二是很難直接證明短信發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別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還需要一些輔助的證據才能證明婚外情的事實。但無論如何,這些短信可以作為婚外情的佐證,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機中,一直未被刪除,儲存在手機儲存空間或儲存卡中,或將手機短信固定,經公證機關公證等,以備將來作為證據使用;
(五)電子郵件:有時配偶會與第三者通過電子郵件聯系,其中也會涉及婚外情內容,有些當事人也會將郵件內容打印作為證據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證方式對電子證據進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證實電子郵件的發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電子郵件單獨作為婚外情證據十分困難,只能作為輔助的證據,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六)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如我們在案件中經常碰到的,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給配偶寫過的保證書等,保證不再與某某發生婚外情關系,這樣的書面材料也可以幫助證明配偶有婚外情行為;
(七)周圍鄰居、朋友的證言:婚外情的取證方式要注意,無論是你自己親自取證,還是請其他人幫你取證,必須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個人權利,否則,法院將不會采信。比如:糾集多人強行闖入他人住宅等,那樣的話,不僅法院不會采信,在法律上還是一種侵權行為。
離婚出軌一方需要凈身出戶嗎
離婚出軌一方不需要凈身出戶。是否凈身出戶需要看雙方是怎么協商的,法院一般不會判決一方凈身出戶。但是對于出軌方來說,法院分割財產時會更傾向無過錯方。另外如果無過錯方有出軌方與他人同居的證據,還可以在離婚時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