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對方不讓見孩子怎么辦

導讀:
離婚后,對方不讓見孩子怎么辦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如果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規定了孩子的探視權但在實際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種理由拒不讓另一方行使探視權享有探視權的一方可通過所在地的居委會溝通協商未果可在收集相關證據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那么離婚后,對方不讓見孩子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對方不讓見孩子怎么辦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如果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規定了孩子的探視權但在實際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種理由拒不讓另一方行使探視權享有探視權的一方可通過所在地的居委會溝通協商未果可在收集相關證據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關于離婚后,對方不讓見孩子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對方不讓見孩子怎么辦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如果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規定了孩子的探視權但在實際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種理由拒不讓另一方行使探視權享有探視權的一方可通過所在地的居委會溝通協商未果可在收集相關證據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當然法院強制執行一般只會采取排除妨礙措施而不會對孩子的人身采取強制措施之所以這樣是避免對孩子造成身心傷害。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