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誤工費的標準_出租車誤工費是如何規定的

導讀: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在正常情況下出租車的利益是必然的、確定的具有客觀必然性。
一、出租車誤工費是如何規定的
1、出租車誤工費規定: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無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證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天*相同、相近行業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天/元。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誤工費的主體是怎么規定的
1、受損害的傷者本人是主張誤工費的主體。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出租車誤工費誰來承擔
一、出租車誤工費誰來承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p>
因此對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間接損失不是一概不予賠償而是有條件的予以賠償。
如果僅僅談到出租司機收入的減少可能很多人還能夠理解因為這是出租司機的純利。
實踐中我們可以基本準確的確定出租司機每天的純利。在正常情況下出租車的利益是必然的、確定的具有客觀必然性。
而交通事故則是偶然發生的不能因為偶然發生的事故而否定出租司機必然可得利益所以司機的純利應該得到賠償。
可是出租車的份錢卻不是這樣這實質上是一種運管費用。如果這種費用是出租車司機已實際支出或必須支出的費用而且這種支出屬于可以通過運輸回收的成本的范圍那顯然亦屬停運損失應計算為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按實際天數計算應改予以賠償。
其實與此性質相同的還有養路費、保險費、工商管理費用等必然發生的費用。這些費用在停運期間的損失也應該得到賠償。
但是如果這個份錢損失可能不會發生比如出租車公司可以不收取車輛停運期間份錢那么我認為無損失就無賠償肇事方就不需要對份錢進行賠償。
考慮到保險理賠的一些現實的問題肇事方、出租司機方最好還是通過訴訟方式由法院做出一個判決好一些理賠也方便一些。
二、誤工費怎么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薄罢`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薄笆芎θ擞泄潭ㄊ杖氲恼`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p>
根據這一規定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
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其中①關于“誤工收入”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入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入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
②關于“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出租車誤工費是如何規定的
出租車誤工費規定: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無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證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天)*相同、相近行業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天/元)。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