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變造身份證件罪的既遂如何判刑

導讀:
本罪是行為犯,只要實施了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不論結果如何。
一、關于變造身份證件罪的既遂量刑標準
1、變造身份證件罪的既遂量刑標準:
(1)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1)變造居民身份證罪,是指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行為。
(2)本罪是行為犯,只要實施了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行為,原則上就構成犯罪,不論結果如何。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涉嫌偽造身份證件罪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是什么
1、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3、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4、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報復的;
5、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5、批準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6、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7、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