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的違約金有法律效力嗎

導讀:
離婚協議中約定孩子由徐某撫養劉某每月支付婚生子撫養費900元至孩子獨立生活時止同時還約定如果劉某不按時支付撫養費應自愿向徐某承擔違約金6萬元。為了保證雙方如實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夫妻雙方往往還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最常見的方式就是約定違約金條款通常違約金的數額還相當高。那么離婚協議中的違約金有法律效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協議約定違約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1、關于違約金的約定是合法、有效的,在生活中,很多夫妻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在離婚協議中,雙方就財產分割、債權債務和子女撫養的問題會約定較多的內容。為了保證雙方如實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夫妻雙方往往還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最常見的方式就是約定違約金條款,通常違約金的數額還相當高。當任何一方履行存在瑕疵或者不履行時,另一方除了要求繼續履行外,還同時主張高額的違約金。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二、簽離婚協議時應該注意什么問題
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
3、對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離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問題。
4、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5、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6、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7、違反協議的責任。簽訂離婚協議應注意的問題:
(1)必須雙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脅迫手段簽訂的協議的財產分割等部分的協議是無效的。比如對財產協議的某部分不簽就要殺害對方、或對方的親屬,被逼方無奈簽署的部分;
(2)應由雙方親自簽署,不得由他人代簽;
(3)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如雙方離婚,規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離家,即所謂的離婚不離家,這一條款違法了《民法典》的規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無效的;
(4)不得損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協議中以撫養費為籌碼,約定放棄探視權不付撫養費,這一條款因損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應認定為無效;
(5)不得有其他違反公序良俗的條款;
(6)協議應當履行,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經過法院認可,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8、對于離婚這種身份行為不得再附其他條件和期限。
三、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金條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擺事實,
2008年5月20日徐某與劉某登記結婚一年后生育一子由于性格不合兩人經常發生爭執于2009年11月13日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孩子由徐某撫養劉某每月支付婚生子撫養費900元至孩子獨立生活時止同時還約定如果劉某不按時支付撫養費應自愿向徐某承擔違約金6萬元。但從2010年4月開始劉某就不再支付兒子撫養費?,F徐某準備起訴劉某給付違約金但她不知道能否得到支持這樣的違約條款是否算數。
講法理,
在生活中很多夫妻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在離婚協議中雙方就財產分割、債權債務和子女撫養的問題會約定較多的內容。為了保證雙方如實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夫妻雙方往往還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最常見的方式就是約定違約金條款通常違約金的數額還相當高。當任何一方履行存在瑕疵或者不履行時另一方除了要求繼續履行外還同時主張高額的違約金。
有人會認為婚姻案件是具有較強的人身依附性的糾紛與合同法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性質不完全相同。因此將合同法中民事責任種類中的違約責任條款適用于婚姻案件中是不合適的。但我個人認為雖然夫妻關系較合同法調整的民事法律關系有一定區別但離婚協議的性質在法律上應當被認定為合同的一種是雙方經過合意所產生的應當受合同法調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對于協議離婚中糾紛的處理原則和處理方式以及對離婚協議性質的認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明確。
因此受合同法調整的離婚協議當事人若不履行協議義務或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理應承擔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自然違約金條款也適用于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至于違約金金額的問題可以由雙方自由約定但是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臨由人民法院調整的法律風險。根據本案的詳細情況并結合上述分析徐某與其前夫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違約金的約定是合法、有效的應該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合同只約定單方違約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合同只約定單方違約金是否有法律效力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中只約定單方違約責任的是屬于顯失公平的情形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合同撤銷后不再具有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后果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合同中顯失公平條款的效力如何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2條規定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為顯失公平。
根據該條規定顯失公平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方面的條件,
1、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
2、一方當事人利用了優勢地位或利用了對方沒有經驗。
判斷是否顯失公平既要從一般的社會觀念角度考察權利義務是否對等同時也要考慮到行為人對其權利依法處分的因素。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如果行為人完全能夠理解行為的內容并預見到行為的后果出于真實意思表示而對權利義務予以處分那么對行為人來說應當不存在顯失公平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