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軌又不愿意離婚怎么辦又和小三聯系

導讀: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2、到法院起訴。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那么老公出軌又不愿意離婚怎么辦又和小三聯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老公出軌又不愿意離婚怎么辦
1、可以起訴離婚。建議委托律師協助,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訴離婚的詳細程序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2、到法院起訴。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申請立案。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開庭時間,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調解。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調解,開庭時也會問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