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是否符合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怎樣認定

導讀:
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一、繼承人是否符合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怎樣認定
1、繼承人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后果和社會影響等方面認定。
2、法律依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十五條
二、遺產繼承方式有哪些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依據《民法典繼承編司法解釋》的規定,繼承人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后果和社會影響等方面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