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對單位行賄罪的判刑標準是什么

導讀:
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新刑法對單位行賄罪的判刑標準是什么
1、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單位行賄罪】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單位行賄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1、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
2、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為謀取非法利益而行賄的;
(2)向3人以上行賄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行賄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3、單位行賄的表現形式有以下幾點:
(1)經單位研究決定的由有關人員實施的行賄行為;
(2)經單位主管人員批準,由有關人員實施的行賄行為;
(3)單位主管人員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實施的行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