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導讀:
三、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程序根據《建筑法》第8條,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需要拆遷的,其拆除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二)廉政責任書
(三)外來施工企業計劃生育責任書
(四)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登記表一式五份
(五)建設工程施工前安全措施資料登記表一份
(六)危險性較大工程登記備案表一份
(七)《土地使用證》
(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九)《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十)規劃紅線圖
(十一)投資項目備案證或備案通知書
(十二)應中標工程的中標通知書(包括施工、監理、勘察、設計)
(十三)銀行資金證明(工期一年以上的30%,一年內的50%)
(十四)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報批表(人防易地建設審批表)
(十五)《施工噪聲排放許可證》
(十六)《防雷裝置設計核準書》
(十七)《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十八)《審圖合格書及審查報告》
(十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勞務合同》(需經主管部門備案)
(二十)建設其它合同(勘察、設計、監理)及地質勘察報告
(二十一)全套施工圖(須加蓋規劃局、審圖機構、設計單位、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師章)
(二十二)建設單位對已落實各項安全施工措施及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書面說明
(二十三)圖紙會審記錄
(二十四)見證取樣和送檢單位授權書、工程預算書各一份
根據《建筑法》第8條,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除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建筑法》第8條,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需要拆遷的,其拆除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