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補辦結婚證要多久的

導讀:
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一、一般補辦結婚證要多久的
1、結婚證的補辦只要手續齊全的,一般當天就可以領取的了。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另外,補辦結婚證的條件有:
(1)本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即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即夫妻關系仍然存在。
(3)雙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4)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八條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二、異地結婚的辦理流程
1、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
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三)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綜上所述,需要進行結婚證補辦的雙方,需要準備相關的補辦資料到登記機關進行補辦,一般在當天就可以辦理相關的補辦手續。同時雙方應該提前準備好相關的證件資料以及聲明書,屆時才能順利進行補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