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離婚雙方可以不見面嗎

導讀:
因為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第一百四十六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法院起訴離婚雙方可以不見面嗎
1、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組織調解的,雙方不愿意調解的,那么在庭審時見面。因為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四十六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七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起訴法院會判決離婚嗎
1、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起訴法院的,如果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法院就會判決離婚。如果夫妻感情還未破裂的,法院則不會判決離婚。因此法院會不會判決離婚是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來決定的。
2、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