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給孩子改姓都需要什么手續

導讀:
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2、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一、離婚后給孩子改姓都需要什么手續
1、離婚后給孩子改姓需要的手續:由其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姓名登記,然后攜帶小孩的戶口本、有身份證的要攜帶身份證等材料向原戶籍管理機關申請改名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二、離婚后孩是否可以改姓
1、離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
2、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3、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