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量刑規定是什么

導讀:
因此,在被詐騙之后,最正確的辦法是盡快報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提供有用的線索,以便盡快追回被騙款項,同時也能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
一、詐騙罪量刑規定是什么
1、構成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詐騙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二、詐騙立案錢拿得回來嗎
被騙錢之后報警立案,被騙的錢能否拿回來,要看公安機關偵查案件的情況,如果所有犯罪所得被追回,那么就可以拿回被騙的錢款;如果公安機關只追回了一部分,那么就只能拿回一部分被騙的錢款;如果贓款被全部揮霍,公安機關無法追回的,則不能追回。因此,在被詐騙之后,最正確的辦法是盡快報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提供有用的線索,以便盡快追回被騙款項,同時也能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
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當下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