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單位延遲一個月誤工時間應該如何處理

導讀:
誤工費是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不得隨意設定誤工時間。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客觀存在的差異性,決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后,其損失的誤工收入會因人而異。一般而言,應當以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前某一時段,能夠正常工作、勞動可能取得收入作為參照或者依據。
一、誤工費單位延遲一個月誤工時間應該如何處理
1、誤工費單位延遲一個月誤工時間應當返還額外所得的一個月的誤工費。誤工費是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不得隨意設定誤工時間。
2、法律依據:《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誤工費有什么特點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異較大。客觀存在的差異性,決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后,其損失的誤工收入會因人而異。
2、計算的依據各不相同。因行業和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業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對于誤工費計算的依據,也是因人而異。
3、具有一定的推繹性。一般而言,應當以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前某一時段,能夠正常工作、勞動可能取得收入作為參照或者依據。而對于該時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據一定客觀數據,在排除對其收入產生不利或者有利影響因素的情況下,進行推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