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財產分配不均能反悔嗎

導讀:
離婚分割財產時一方有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行為導致共同財產分配不均的,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再次分配共同財產。
一、協議離婚財產分配不均能反悔嗎
1、協議離婚財產分配不均的能反悔。離婚分割財產時一方有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行為導致共同財產分配不均的,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再次分配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后財產分配不均怎么辦
1、離婚后發現財產分配不均后悔的可以提起重新起訴。夫妻已經離婚如果發現一方隱藏財產的,另一方可以搜集證據向法院起訴。一方進行隱藏財產等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時,夫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對該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也可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求再次分割財產。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