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撫養權最有力的證據

導讀:
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辦理該公證時,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一、變更子女撫養權所需證據
1、離婚判決書、調解書或婚姻登記機關的證明;
2、各自撫養子女有利或不利條件的證明:
(1)如對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傷殘的,需要醫療及醫學鑒定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2)與對方的鄰居、朋友處請求其出具對方長期不良嗜好的證明,或者請求其出具對方未盡到撫養義務、虐待子女的說明;
(3)如經常變更居住地,可向對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權人了解其簽訂租賃合同的情況;
(4)如因對方拖欠債權人的債務,可向對方的債權人請求其出具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
(5)如果對方經濟困難,不利于繼續撫養孩子的,可到對方的工作單位,請求工作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其收入及工作變動情況。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見。
二、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條件
1、法定條件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另行起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應予以支持:
(1)原撫養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原撫養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2、父母雙方協議變更撫養權
在出現需要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時,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協商,通過交流達成一直意見,直接變更子女撫養權。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辦理該公證時,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
(2)小孩的戶口簿、出生證;
(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