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結果拿到后下一步該干什么

導讀:
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一、工傷鑒定結果拿到后下一步該干什么
1、工傷鑒定結果拿到后,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2、法律依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二)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二、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哪些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三、工傷鑒定的內容是什么
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