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后賠償有效期是多久

導讀:
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一、工傷鑒定后賠償有效期是多久
1、工傷鑒定后賠償有效期分不同情況處理:
(1)如果是工傷保險賠償的,工傷鑒定作出后,由工傷保險基金直接賠償,沒有有效期的規定;
(2)如果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的,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限是一年,一般從工傷鑒定結論作出后開始計算;
(3)如果勞動仲裁作出裁決后,向法院申請執行裁決書的,申請執行的期限是2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二、工傷鑒定費由誰承擔
在訴訟中做的傷殘鑒定費先由申請人支付,然后向責任人提出索賠,最后由法院調解或者判決。
1、首先要明確傷殘責任,如果是對方全責,鑒定費用最終由對方出,但受害人要先墊付,在調解或起訴時一并向對方主張索賠;
2、如果雙方各有責任,先由申請人墊付,在主張賠償時,和其他需要賠償的費用一起,按照責任劃分的比例分攤;
3、對傷殘鑒定有異議,由有異議的一方支付,申請人先支付,在后續理賠的時候把這筆款計入理賠金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