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哄搶罪怎么量刑

導讀:
聚眾哄搶公私財物4萬元以上,或者哄搶重要軍用物資,哄搶珍貴出土文物,哄搶搶險、救災、救濟、優撫等特定物資的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而聚眾哄搶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哄搶”是指在首要分子的鼓勵、指揮下,一哄而上,公然奪取公私財物,但是不采用暴力、脅迫或其他人身強制的方法,否則就構成搶劫罪。
一、聚眾哄搶罪怎么量刑
1、聚眾哄搶罪量刑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聚眾哄搶公私財物4萬元以上,或者哄搶重要軍用物資,哄搶珍貴出土文物,哄搶搶險、救災、救濟、優撫等特定物資的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
聚眾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搶劫罪與聚眾哄搶罪有什么區別
1、從客體上看,搶劫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公私財產的所有權和人身權,聚眾哄搶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和社會的正常管理秩序。
2、在客觀方面,搶劫罪實質上是一種雙重行為,由方法行為和目的行為構成。方法行為指的是為了能劫取財物,而實施的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人身強制行為;目的行為是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即當場奪取財物的行為。而聚眾哄搶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哄搶”是指在首要分子的鼓勵、指揮下,一哄而上,公然奪取公私財物,但是不采用暴力、脅迫或其他人身強制的方法,否則就構成搶劫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