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累犯如何量刑

導讀: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如果行為人有意識地以數個舉動完成犯罪而數個舉動僅形成一個行為,就不是連續犯,而是徐行犯。否則,盡管在客觀上先后實施了兩個以上犯罪行為,但出于不同的犯罪故意,那就不能認為是連續犯。連續犯實施數次犯罪行為必須是觸犯同種罪名,如果觸犯的不是同種罪名而是異種罪名,那就不成其為連續犯。
一、對累犯如何量刑
1、根據規定,對于累犯會從重處罰。
2、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會構成累犯。
3、法律依據:《刑法》
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二、連續犯罪是什么意思
1、連續犯,是指行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連續實施數個獨立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情況。連續犯也可指代某人在處理相同事物中存在相同的問題,而自身沒有察覺。
2、連續犯成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連續犯數次實施的犯罪行為,分開看每一次行為都可以單獨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有意識地以數個舉動完成犯罪而數個舉動僅形成一個行為,就不是連續犯,而是徐行犯。例如某甲擬毒死某乙故意將藥分三次給予某乙服食,結果將某乙殺死。某甲三次將毒藥給某乙服食的舉動,僅成立一個殺人行為,是徐行犯。
(2)連續犯不僅要有數個犯罪行為,而且數個犯罪行為之間還必須具有連續性,至于數個犯罪行為之間有無連續性,應以行為人主觀的犯罪故意和客觀的犯罪行為為標準進行考察。行為人出于單一的犯罪故意,在一定時間內,實施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為,這些行為就有連續性,否則就是沒有連續性。
(3)連續犯的數次犯罪行為是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所謂同一犯罪故意是指數次犯罪行為都在犯罪人的預定計劃之中。所謂概括的犯罪故意是指雖然沒有明確具體的犯罪計劃,但是有一個概括的犯罪意向,有一個總的犯罪意圖。否則,盡管在客觀上先后實施了兩個以上犯罪行為,但出于不同的犯罪故意,那就不能認為是連續犯。
(4)連續犯實施數次犯罪行為必須是觸犯同種罪名,如果觸犯的不是同種罪名而是異種罪名,那就不成其為連續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