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債權人的債務減免

導讀:
第五百七十六條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債權債務終止,但是損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為免除為相應的對價。債權人免除債務,不論是為了贈與、和解,還是別的什么原因,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響免除的效力。
一、該如何處理債權人免除債務
1、對債權人免除債務的處理方式為:如果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則不發生免除的效力;如果債務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則被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債權債務后,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1)債權人免除債務;
(2)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五十八條債權債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第五百五十九條債權債務終止時,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五條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但是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六條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債權債務終止,但是損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二、債權人是否能免除債務人的債務
債權人可以免除債務人的債務。債權人員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全部終止。免除債務具有以下特點:
1、免除為無償行為。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為免除為相應的對價。
2、免除是無因行為。債權人免除債務,不論是為了贈與、和解,還是別的什么原因,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響免除的效力。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債務不必有特定形式,口頭、書面,明示、默示都無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