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遺產的順序是什么

導讀: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不宜分割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方法處理。
一、分割遺產的順序是什么
1、分割遺產的順序是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其中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分割遺產應注意哪些問題
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劃歸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2、遺產如果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既不屬于被繼承人個人財產、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財產;
3、遺產應先扣除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債務或應交的稅款;
4、遺產應先扣除被繼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遺囑方式贈給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
5、遺產應當先扣除依法應給予法定繼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或者對被繼承人盡撫養義務較多的人的份額;
6、遺產應先扣除為胎兒保留的必要的遺產份額;
7、遺產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方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