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再辦結婚證需要什么證件

導讀: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
一、離婚后再辦結婚證需要什么證件
1、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2、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3、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4、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5、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6、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再婚辦理結婚證流程是什么
(1)申請。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3)登記。予以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